
塞繆爾·莫恩哈佛大學法學與歷史學教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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美國盯著別國的人權,卻忽視了本國的經濟權利
自上世紀七十年代,美國一直擔任國際人權衛(wèi)士的角色,在對外關系上推行“人權外交”。但是其人權政策多局限于政治和公民自由方面,對經濟權利從未上升到人權的程度并給予真正的尊重與保護。 美國在推行人權政策時應加入經濟權利。[全文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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當今的人權運動該如何延續(xù)生命力?
當今人權的首要前提——個人本質上擁有不可轉讓的權利,可以追溯到幾個世紀以前。但是,人權作為一種國際正義語言的獨特可見性基本上史無前例。40年過去了,我們應該重新思考如何讓人權行動適應新政治經濟的發(fā)展,并重新定義我們的正義感,以對抗自由市場意識形態(tài)的勝利和不平等的爆發(fā)。[全文]